2015年,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增设一项新功能,即申请第二次贷款以上(含第二次)的学生必须个人登录国开行系统填写《续贷声明》,并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,生源地贷款经办机构方可为贷款学生放贷。请各学院严格落实好这项工作,确保通知到每一名国开行贷款学生,保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。具体操作流程如下:
国开行贷款学生需登录学校“助学在线”网站,点击页面左下方“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信息管理系统”,利用个人身份证号及密码登陆后,选择“贷款申请”,然后点击“新增”按钮,在出现的页面上将所有带红色星号的项目填写完毕,包括“续贷声明”,再次检查所有必填项目后,保存提交。
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,学生生源地贷款经办机构将同步显示该学生已经填写“续贷声明”,并为其继续办理剩余手续。
注意:“续贷声明”要求字数不少于100字(不含标点),填写“续贷声明”的截止日期为5月20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