针对“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及持续改进运行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”,烟台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形成了三级、双循环和三层次的“323”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和持续改进工作机制。包括校-院-专业(系)“三级”人才培养质量监控和反馈机制,内外“双循环”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,及培养目标、培养方案和课程目标“三层次”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工作机制。
具体学院持续改进文件见下表,具体见附件。
序号 |
名称 |
文件号 |
备注 |
1 |
关于印发《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机制(2016年版)》的通知 |
烟大土木学院字(2016)5-10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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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关于印发《土木工程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值评级机制(2016年版)》的通知 |
烟大土木学院字(2016)5-30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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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关于印发《土木工程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机制(2019年版)》的通知 |
烟大土木学院字(2019)12-5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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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关于印发《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机制(2020年版)》的通知 |
烟大土木学院字(2020)3-04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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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关于印发《土木工程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值评级机制(2020年版)》的通知 |
烟大土木学院字(2020)3-05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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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关于印发《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跟踪反馈、社会评价及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机制(2020年版)》的通知 |
烟大土木学院字(2020)3-16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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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关于印发《土木工程专业持续改进机制(2020年版)》的通知 |
烟大土木学院字(2020)3-21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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